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平房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 2023/3/23 9:02:41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平房改造工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豫盛华[2023]磋商3-2号
二、采购项目:平房改造工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最高限价:366362.94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
五、工期:30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6;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23年3月24日起至 2023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4:30—18:00北京时间),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19楼1901房间),按规定报名方式获取。
八、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4月4日 下午15:30。
九、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19楼1901房间)。
十、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报名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以转账或电汇3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汇款凭证(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古城路支行;账号:41001510824050200162,行号:10550200038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70347080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19楼1901房间
联系人:郝威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