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锅炉房改造及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6J033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锅炉房改造及维修工程,包括锅炉房加固、维修、钢结构、门窗、楼梯、新建卫生间、电气、给排水、装饰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房屋维修改造或装饰装修)施工经验。(谈判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6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六、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11月01日09:00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九、监督单位: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292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0
采购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秀科
联系电话:0373-3769830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倪昱新
联系电话:0373-3079561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Begin相关公告 BeginXggg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