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理工大学锅炉房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需改造的建筑物为原锅炉房的设备间及供电区域,建筑面积为6461.07㎡,主要包括基础、梁柱的结构加固(主要包含钢管桩、碳纤维加固以及湿式外包钢),锅炉房二层以上增加两层混凝土框架结构,部分新增工程以及建筑内外的改造、装饰等。
2.2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655
2.3 建设地点:河南理工大学校内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中的加固改造及建筑装饰、水电、暖通、以及室外的给排水、电力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规定;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 期:90日历天,以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
3.4财务制度与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近3年平均不高于70%(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主承诺);
3.6 投标人2013年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200万以上类似加固改造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3.7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注册有效期满的需另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部所有成员须有在投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近六个月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近三年审计报告、建造师职称证、企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焦作市站前南路豫轮大酒店南一楼1105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焦作市站前南路豫轮大酒店南一楼1105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10室)
7.2 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9时30 分。地点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10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中标结果请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理工大学
地 址: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
联 系 人:毕老师
电 话:0391-3987267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先生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电 话:0371-65585907